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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會中心/綜合報導
台北地院審理李宗瑞迷姦案,昨(24)天下午繼續開庭,李除了堅稱「你情我願」外,也向庭上表示,「開庭若超過晚間6點,就會錯過牢飯時間」,要求庭訊提早結束,法官同意後,原本預計勘驗4名被害人錄影帶,最後只完成3名。
李宗瑞向法官表示,「之前庭訊常超過晚上6點才結束,會錯過監牢的吃飯時間,只能在台北地院吃麵包配果汁,希望庭訊可以提早結束」;李的要求獲法官同情,昨天6時前就結束庭訊,讓李宗瑞順利回台北看守所吃牢飯。
全案昨天預計勘驗4名被害人影片,也因李宗瑞的要求,最後只勘驗3名;過程中,除了李堅稱你情我願,李的律師也認為,「畫面裡的女子與李宗瑞對答如流,顯見意識清楚」,主張沒有迷姦、爛醉的事實。
不過檢方反駁被告律師的說法,「清楚的對話都是被害人醒來時,對李宗瑞提出質疑,當時已經酒退,顯見李宗瑞確實觸犯乘機性交罪」;李的偷拍行為,甚至在他落網後,檢方找上被害人,女子才知遭到偷拍。
趕吃牢飯 李宗瑞要求提早結束庭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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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 銷售王工商名錄網 於 1/26/2013 04:42:00 上午 張貼在 銷售王工商名錄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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