打掃租屋…撿到7只金戒送警局

清洗浴室天花板發現

〔自由時報記者陳建志/霧峰報導〕「這不是我們的,拿了會心不安。」台中市79歲婦人林翁月裡,23日到即將入住的租屋處打掃,在浴室天花板撿到7只總重1兩2錢多、市價超過7萬元的金戒指,雖然同住的兒子當裝潢工,家境並不寬裕,但母子不動心,婦人前天騎單車送到警局,認為不是自己的東西不能拿;員警稱讚母子缺錢卻不貪心,是真正的拾「金」不昧。

霧峰區婦人林翁月裡,前天上午8點多,一個人騎著老舊的單車到霧峰分局吉峰派出所,拿出一個袋子表示自己撿到金子想要招領,員警一看裡面共有7只戒指。

老婦人表示,和單身的兒子租在霧峰育群路公寓,原本住在二樓,因屋主想出售,日前改租到同棟五樓,租約從1月27日生效,因屋主同意,23日上午到屋內打掃。

重1兩2錢市價約7萬

老婦人表示,當時站在浴室的浴槽和椅子上把天花板拿下來清洗,沒想到突然從天花板掉下4個戒指盒,打開一看共有7只戒指,兒子回家得知後,要她趕快送到警察局招領。

老婦人說,兒子擔任裝潢工,每天工錢1000多元,但有做才有錢,一個月才賺2、3萬,家中經濟不算寬裕,直言:「我也很窮啊!不過貪人家的東西心裡會感到不安」,既然不是自己的就不能拿,也擔心遺失的民眾發現後著急。

警方將戒指送到金飾店秤重,發現金戒指總重達1兩2錢6分多,以市價每錢約6000元計算,價值超過7萬元,對於母子拾金不昧、不貪心的美德都說不簡單。

警方表示,依據民法將公告6個月請失主領回,若期限到仍無人領回,金戒指將歸老婦人所有。

打掃租屋…撿到7只金戒送警局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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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 銷售王工商名錄網 於 1/26/2013 12:33:00 下午 張貼在 銷售王工商名錄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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